申请领军人才,应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申请者本人为所在企业控股人或拥有不低于30%股权。
入选厦门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可获得100万元的工作生活补助。
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可获得不少于100-5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五年租金补贴。
2.可获得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市政府创业扶持资金及100-300万元区级配套扶持资金,根据入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经考核给予分级兑现。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项目资助。
3.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项目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领军型创业人才在所创办企业持股比例仍满足要求的,按其创业项目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奖励期限从其满足条件之年算起,最长3年。
4.领军型创业人才在所创办企业三年内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5.“双百计划”人才按规定享受我市相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6.“双百计划”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择校一次。
7.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项目达到成熟期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在厦工作期间,享受市三级医疗保健待遇。
8.“双百计划”人才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纳入“白鹭英才卡”服务体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待遇;定期组织参与投融资对接、专题研修、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合作等各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