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
日期:2021-02-07



办理事项:物业维修

【办理流程】

 

【收费说明】

1.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自然损坏的,由物业负责维修。

2. 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3. 企业承租单元内部设施维修的,则由企业自行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物业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联系电话】

园区

电话

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

6036858

荟智空间

5770035

金丰大厦

5235358

育成中心

7099994

科技企业加速器一期

7099907

科技企业加速器二期

7291800

研发小楼

3726395

同创大厦

3726395

同安孵化基地一期

7100600

同安孵化基地二期

7100600

同安孵化基地三期

71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