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火炬高新区的企业和单位。
2.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合计超2000万元)。
(二)材料清单
1.工业企业简介。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6.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纳税平台页面截图。
7.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
8.生产加工现场(含流程及产品)的设备照片。
9.新开业单位还需提供发改(经信或工信)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0.开工说明。
(三)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除加盖企业公章外,还需加盖税务部门专用章。
(四)联系方式: 0592-392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