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瞪羚企业”认定
日期:2021-02-07


(一)认定流程

 

 

(二)申报材料

1.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申报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只提供电子版);

3.2017年度至2019年度单位报送科技部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需打印附有火炬中心水印的版本,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经税务部门认定的2019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要求:

1.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qhuang@xmibi.com;

2.纸质版材料均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受理时间:6月—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0592-39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