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流程图
(二)材料清单
1、封面(系统打印固定格式封面并加盖公章)
2、总目录
3、《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商事主体公示信息登记备案信息中“基本信息”截图(加盖公章,企业在近一年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管理部门准予变更通知书)。获取方式: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www.xiamencredit.gov.cn),在“商事主体公示查询”中查询企业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打印基本信息(须含经营范围等信息)。
5、厦门市市级高企备案申报企业经营活动基本信息表
6、企业自测所属高新技术领域一览表
7、知识产权情况:授权证书首页;未取得授权证书的可提供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申报日前获得授权的、在有效期内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均可提供,Ⅱ类自主知识产权仅限提供申报日前3年内获得授权的)
8、企业科技人员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上年度人力资源情况表(附表1)
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附表2)
11、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附表3)
12、市级高企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由有资质的高企认定中介机构出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附件4),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可在科技局官网(sti.xm.gov.cn)或高新协会网站(www.xmhta.com)通知通告中查询;提供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累计提供不超过3份,每份合同不超过5页(仅需提供销售实质内容的页面)。
1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14、在线打印或至税务部门柜台打印的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须盖税务部门印章,不可直接提供税审报告)
15、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所属期)
16、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支持作用情况
(三)办理日期
每年申报两批,具体时间以科技局发布为准
(四)联系方式:0592-39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