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将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112室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产概况
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112室(以下简称“该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建筑面积为20㎡(含公摊),产权隶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二、公开竞租条件
1、该标的仅限作为茶文化经营场地,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承租人必须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建筑物功能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进行转租、转借或抵押。
2、竞租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并根据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3、竞租底价:7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该标的存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4、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交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5、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金:3.8元/平方米·月,随收费标准调整而统一调整。
6、合同签订与租期:待招租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同招租人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三年。原承租人中标则无免租装修期;非原承租人中标的享受15天免租装修期。
7、承租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本次招租的轩业楼112室仅作为茶文化经营功能使用,如发现作为其他用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②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未能中标续签的,承租人应将所承租房屋恢复原貌,经招租人同意的,可予以保留。承租人若有损坏房屋及其设施,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竞租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租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房屋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场地现状、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情况等),愿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租人可自行现场勘查;所有装修改造相关风险(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不准许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9、竞租人认同招租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附合同范本)。
三、报名时间及竞租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竞租人办理登记并领取账号、初始密码,同时须在报价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91 0010 5000 575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3、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且竞租人提交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竞租。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云霞
联系电话:0592-3923125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11号创新创业园诚业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