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园设置自助售货机的招租公告

日期:2022-02-14

为了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在创新创业园指定位置设置自助售货机,共计4台,将进行公开竞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租条件

1、该标的仅限作为安装、运行自助售货设备系统的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用途,不得将该场地进行转租、转借或抵押。

2、资质要求:竞租人应为可提供自动售货机服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竞租底价:300/台ž月(含物业费、公维金、电费),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该标的存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4、合同签订与租期:待招租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同招租人签订书面《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三年。

5、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在《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交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6、竞租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租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场地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情况等),愿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所有规划改造相关风险(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不准许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7、竞租人认同招租人提供的《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版本(附合同范本),竞租人需严格履行《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内容。

二、报名时间及竞租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竞租人办理登记并领取账号、初始密码,同时须在报价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91 0010 5000 5758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3、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且竞租人提交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签订《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或未足额缴纳首期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竞租。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云霞

联系电话:0592-3923125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11号创新创业园诚业楼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