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部分空地的招租
许云霞
日期:2021-10-21

为推进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解决企业困难,我中心拟将位于翔安火炬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项目)的部分空地(下称场地)进行出租,用以解决企业临时堆放、周转用地的需要,有关招租事宜如下:

一、公开竞租内容:

1、本次招租场地仅限作为企业临时用地,只限作为存放相关设备、生产材料、施工用材或中转的用途,不允许搭盖任何形式的构筑物。承租人亦不得擅自改变该地块用途,不得将该场地进行转租、转借或抵押。本次招租面积为5000平方米。

2、竞租人应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火炬高新区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竞租底价:3/平方米·月,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该标的存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限:3个月(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但招租人保留提前无条件收回场地的权利。在招租人提前一个月提出收回场地要求后,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退回场地。

5、履约保证金: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确保场地能顺利收回,本次招租场地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如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于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6、竞租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租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场地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情况等),愿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所有规划改造相关风险(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不准许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者自行承担。

7、竞租人认同招租人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版本(附合同范本),承租人需严格履行《场地租赁合同》内容。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竞租人办理登记并领取账号、初始密码,同时须在报价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91 0010 5000 5758

户 行:建行高科技支行

3、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且竞租人提交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如期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放弃承租的竞得人不得再参与该场地竞租。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云霞

联系电话:0592-3923125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创新创业园诚业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