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务员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批厦门市
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厦人〔2013〕38号
各区公务员局、市直各部、委、办、局政治(组织、人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与《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市将围绕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2013年度批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年6月1日以后引进(含柔性引进)来厦门工作、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要求:出国留学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
申请人登陆“厦门留学人才网”(www.xmlx.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申请表》,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报主管部门或园区审核、盖章后(一式二份)与电子文档一并报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13年3月18日-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黄颖
联系电话:0592-5359782、5396698
电子邮箱:xiamenlqh@163.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