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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10年海西创业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7

关于转发开展2010年海西创业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人[2010]74号 各区、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海西创业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76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海西创业英才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经本单位公示后的申报材料报送厦门市人事局。 联系部门:厦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郑育麟、肖彬 联系电话:0592—5052446、5061186 电子邮箱:xiaob@xmrs.gov.cn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512室 邮编:361012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海西创业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中央在闽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加快构建海西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培养创业创新人才,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推动海西产业优化升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精神,现将海西创业英才(以下简称创业英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批创业英才人选主要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设有省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以及在企业服务、行政关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中推选。尤其要注意发现和推荐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业绩显著,能有效推动企业升和快速增长,后发优势明显、年富力强的科技和管理人才,激励他们在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中成长为同行业公认的领军人物或更高层次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创业英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初步实现成果产业化,产品和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水平,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所在企业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业创新团队及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内实现利润持续快速增长,万元增加值能耗、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效率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相关产业的启动和发展。 2、企业的技术骨干: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企业技术骨干;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且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强,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行政关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并在企业服务的科技人员:参与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组织并参与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功解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中央在闽企业参照上述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指标 按《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2010年选拔100名创业英才。本次创业英才申报实行指标总量控制。各设区市申报推荐指标主要依据本地区已被认定的省以上(含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设有省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数总和占全省上述企业总量的比例,同时兼顾地区平衡进行分配,并按1:2下达推荐指标(见附件1)。省直和中央在闽有关单位推荐指标单列(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由其所在的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海西创业英才申报表》(见附件3),地市企业向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申报,省属企业向省直主管部门申报。中央在闽企业向当地人事部门申报,不占当地申报指标。 (二)行政关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并在企业服务的科技人员在征求工作单位的意见后,由其所服务的企业推荐申报。 (三)各单位申报的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 (四)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应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人选进行初审,提出本地区、本系统拟申报人选,并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经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直单位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 (五)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委组织部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初步人选,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六)公示之后,将入选对象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福建省“海西创业英才”证书,有关部门按《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 请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中央在闽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人选条件、指标和程序,认真做好创业英才申报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 (一)综合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创业英才评选情况、公示情况等。 (二)《海西创业英才申报表》(可从省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rs.gov.cn),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 (三)申报人选及所在企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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