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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北一层食堂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将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北一层食堂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业配套概况

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北一层食堂(以下简称“该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建筑面积为1145㎡(含公摊)。产权隶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二、公开竞租条件

1、该标的仅限作为食堂经营场地,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承租人必须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建筑物功能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进行转租、转借或抵押。

2、竞租人应为专业从事餐饮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3、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以上证书带CNAS标识;具备5A级餐饮企业现场管理评价认证证书(六T)。

4、具有中式烹调(一级)技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营养师、高级职业经理,以上人员必须在竞租单位缴交医社保不少于6个月。

5、拥有厦门岛内高新技术园区在营食堂(须含后厨加工)服务案例2个且经营面积均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至少1个食堂承租经营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

6、竞租人承诺中标后食堂营业(包括试营业)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并在营业(包括试营业)之前办理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承租经营期间不得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和存储液化气、天然气和醇化油等,并根据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方可对外营业。

7、竞租底价:15/平方米·月,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该标的存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8、合同签订与租期:待招租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同招租人签订书面《承租经营合同》。承租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9、保证金:承租人应在《承租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六个月租金)及水电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0、承租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本次招租的厦门创新创业园轩业楼北一层食堂仅作为食堂经营场地使用,如发现作为其他用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②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未能中标续签的,承租人应将所承租房屋恢复原貌,经招租人同意的,可予以保留。承租人若有损坏房屋及其设施,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11、竞租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租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房屋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场地现状、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情况等),愿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租人可自行现场勘查;所有规划改造相关风险(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不准许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者自行承担。

12、竞租人认同招租人提供的《承租经营合同》版本(附合同范本),竞租人需严格履行《承租经营合同》内容。

四、报名时间及竞租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竞租人办理登记并领取账号、初始密码,同时须在报价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号:3510 1591 0010 5000 5758

开 户 行:建行高科技支行

3、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且竞租人提交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如期签订《承租经营合同》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合同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放弃承租的竞得人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竞租。

五、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云霞

联系电话:0592-3923125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11号创新创业园诚业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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