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半年,厦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厦门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在火炬高新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高新区2005年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和叶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科技创新创业示范龙头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围绕提高园区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这一“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企业孵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并将工作思路由“孵化企业”向“孵化产业”转变,重点推进厦门光电子孵化器的发展,培育园区优势产业方向,提高园区产业集聚水平,使创业园的科技企业孵化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再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上半年,国家人事部决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人事部王晓初副部长亲临创业园参加共建仪式;创业园获得科技部200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资格,成为全国少数几家连续三年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小额资助资格的孵化器之一;创业园被团省委授予“福建省青年创业示范基地”荣誉称号。这些成就的取得使厦门创业园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水平在全国继续保持了地位。 半年来,创业园严把入驻审批关,不断提高入驻项目的质量,新注册企业34家(其中留学人员企业15家),引进资金1.8亿元(其中外资423万美元),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6月底,创业园共有在孵企业256家,其中留学人员企业199家。 在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创业园取得了多项重要的创新成果,先是推动出台《厦门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将火炬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降低到企业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实现当期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年度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其次,经过创业园的努力,火炬高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经市科技局批准设立,地址设在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大厦,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负责具体运作。另外,创业中心已经初步搭建起高新区一区多园内的企业人才服务平台和公共设备仪器共享平台。这些工作的成功开展将进一步丰富和提高创业园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层次。 创业园还重点加强项目培育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服务程序和内容,继续实行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积极推动园区项目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在争取政府的创新基金资助方面,上半年创业园共支持5个项目获得科技项目立项,32家留学人员企业分别获得市政府发放的10万元无偿创业资助金。另外,完成了8个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项目的合同签订。 在厦门创业园的精心培育下,园区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和生产经营呈现了十分喜人的景象。据初步统计,园区34家重点企业上半年实现收入2.76亿元,上缴税收1226万元,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及税源的培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