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新闻中心
News
厦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发布时间:2010-07-20

近日,市科技局会同外资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贸发局、信产局出台了《厦门市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据悉,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获得比高新技术企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批认定工作将于7月下旬启动。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三大类: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认定条件主要有:一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二是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三是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四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五是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其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六是鼓励企业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 为帮助企业获得认定,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将密切关注市科技局有关认定工作进展,邀请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到创业园为企业举办认定培训讲座,并为企业申报提供全方位服务。(温小敏)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