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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制造企业2011年度技术改造继续实施财政扶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2011-2013年继续对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财政扶持的通知》,即厦财预〔2011〕89号文件精神,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对园区重点制造业企业2011年度的技术改造继续实施财政扶持,按厦财预〔2011〕89号文件给予资金扶持。2011年度的扶持办法有所调整。请各企业认真领会附件文件精神,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应抓紧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于10月15日前向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并将其中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和企业地方税收明细表发电子版到邮箱hj_fsf@xm.gov.cn。

  申请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1、封面及目录;2、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技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5、企业申请扶持年度及上年度的完税证明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6、企业地方税收明细表;7、项目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进口报关单和银行转账凭证。

  咨询服务电话:5380132(火炬管委会),5397550(市经发局)。

  附件:1、《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2011-2013年继续对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财政扶持的通知》(厦财预〔2011〕89号).doc

  2、厦门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xls

  3、企业地方税收明细表.xls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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