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在创新创业园宏业楼及金丰大厦一楼大厅各增设一台自助取餐机,将进行公开竞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租内容:
1、场地概况:创业园宏业楼及金丰大厦一楼大厅,具体位置详见《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设备布设位置示意图,提供场地只限作为安装、运行自助取餐设备系统的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用途,不得将该场地进行转租、转借或抵押。
2、资质要求:竞租人应为具有自主供餐能力、智能取餐设备运营经验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竞租方式:租金底价为300元/台月,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4、合同签订与租期:待招租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同招租人签订书面《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租赁期限三年。
5、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在《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交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6、竞租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标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了解,确认场地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以及产权情况等),愿意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所有规划改造相关风险(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不准许等)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7、竞租人认同招租人提供的《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版本(附合同范本),竞标人需严格履行《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内容。
四、报名时间及竞租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竞租人办理登记并领取账号、初始密码,同时须在报价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91 0010 5000 5758
开 户 行:建行高科技支行
3、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七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如期签订《自助取餐机场地使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发布竞租公告,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竞价。
五、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云霞
联系电话:13606902800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11号创新创业园诚业楼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