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为做好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向基层一线、企业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对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2、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
4、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其中来自企业的科技人才和35岁以下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1/3。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
二、推荐条件
申报对象应符合《实施方案》(见附件)确定的遴选条件,同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