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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中心进入创业投资时代
发布时间:2007-11-20

近日,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通过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意味着创业中心今后对未上市企业的创业投资将可享受国家系列政策扶持。这无论是对于创业中心自身的发展,还是对于园区300多家在孵中小企业的成长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十部局2006年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凡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今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出台了若干税收扶持政策。7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到,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依托创业投资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引导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此外,创业投资的股权退出问题有了新的进展。8月,《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表明创业板有望尽快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政策面的暖暖春风无疑说明,我国企业的创业投资时代已经来临。 创业中心作为国内知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开展对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方面具有很多先天优势。创业中心通过强化项目入驻审批,确保一大批优质项目源不断地进入基地孵化。这些中小科技企业在创业中心无微不至的保姆式关怀下迅猛地发展,使创业中心能够优中选优,集中开展对部分优秀企业的投资工作。近几年,创业中心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的投资及退出模式,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有意识的实践。从谨慎尝试的几个投资案例来看,均取得了预期的效益。例如厦门市财政的49%配套资本金项目,已投资了5家企业,每家在100万元以内。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方面,已对园区39家在孵企业进行创业项目投资资助。创业中心的资本投入主要都是在企业发展初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扮演了天使投资人的角色,尽管投入的资本不大,但对企业的帮助是很大的。 创业中心目前拥有的在孵企业超过300家,他们面临的大发展难题是资金不足。创业中心开展对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对提升创业中心的服务能力、完善孵化器投资功能、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行业新明星、储备上市公司资源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今年,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创业中心对在孵企业----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进行了自有资金的创业投资尝试,掀开了创业投资序幕。今后,创业中心将积极谋划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更广泛创业投资工作,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及时总结,稳步推进,以创业中心和在孵企业共同成长为目标,实现创业投资与深化企业服务的紧密结合,为高新区培育出更多优秀的科技企业,为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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