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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7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经研究,2013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有意向申报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符合《2013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范围。

  ()申报的项目由技术、产品或系统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和技术、产品或系统应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联合体中,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企业法人。

  ()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技术成果能够在用户单位实现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申报单位所属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的推荐意见。

  ()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二、申报材料

  ()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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