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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厦高管〔2010〕22号)(见附件1),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将于2011年5月5日-6月5日集中受理高新区2011年度企业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现将本次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的专利须取得专利授权证书,且其受理日期须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 2、企业已申请过高新区资助的专利请不要再申报; 3、请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报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与材料的真实性,由于企业信息的不准确性与材料的不真实性引起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4、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专利技术档案备查。技术档案主要是指能证明相关专利为企业自主研发(如立项、方案、研发进度安排等),并已(将)在高新区内实施(如产品检测报告、客户反馈报告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5、请企业务必于截止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1项专利为1份材料,分别装订成册) 1、需提交《厦门火炬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章,原件备验);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类资助项目需再提交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开具的专利申请缴费发票等复印件(盖章,原件备验); 3、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类项目需再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专利证书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开具的专利申请缴费发票等复印件(盖章,原件备验); 4、申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类资助项目需再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专利权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开具的专利申请缴费发票等复印件(盖章,原件备验); (二)电子版材料 只需提交《厦门火炬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火炬管委会经济发展处陈群欣 联系地址:火炬路1号火炬大厦南楼301 联系电话:3923051 E-mail:hj_cqx@xm.gov.cn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1年5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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