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2010年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于2月23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5日(3月22日前企业完成网上提交工作,2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自认定之年度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在申报市科技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规定条件,相关规定可查阅厦门科技信息网(www.xminfo.net.cn)、厦门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网站www.xmhta.com)或电话咨询。 三、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委托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以下简称“高新协会”)负责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前期受理工作,其开展的服务均不收取费用。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从未授权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公示、咨询业务并收费,请企业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如对高新协会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有异议或不理解,可直接向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咨询反映。 四、市高新协会咨询电话: 业务一部:2025913、2108271、2025955、2052826 业务二部:2032126、2053981、2053362、2052969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交流中心405、406室 五、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021887 2021880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901-903室 六、投诉电话:市科技局监察室 潘广生 2021829 高新技术处 陈敏伟 2020373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注册在火炬高新区内的企业也可咨询创业园企业服务部陈先生 0592-392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