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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7

各相关企业: 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于3月25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2日-26日(4月22日前企业完成 网上提交工作,26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自认定之年度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并在申报市科技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规定条件,相关规 定可查阅厦门科技信息网(www.xminfo.net.cn)、厦门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网站 www.xmhta.com)或电话咨询。 三、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委托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以下简 称“高新协会”)负责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前期受理工作,其开展的服务均 不收取费用。如对高新协会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有异议或不理解,可直接向厦门市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咨询、投诉。 近期接到部分企业电话反映,某些中介机构承 诺高企认定由他们包装材料保证“包过”,在此,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郑重申明:厦门市高企认定工作从未授权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材料包装、包过”等 工作,请企业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欢迎企业来电、来函举报,以推进高企认定 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四、市高新协会咨询电话:  业务一部:2025913、2108271、2025955、2052826  业务二部:2032126、2053981、2053362、2052969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交流中心405、406室 五、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021887 2021880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901-903室 六、投诉电话:市科技局监察室 潘广生 2021829 高新技术处 陈敏伟 2020373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详情可咨询创业园企业服务部陈先生 39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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