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由市经发局、市财政局主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承办的“创业者家园”大型公益培训之“创业投资分析与投资决策”系列课程在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大厦122会议室继续开课。本次课程主题是“公司组织机构设计与人事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由福建省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中美律师协会理事李忻博士主讲。 李忻博士介绍了公司组织机构包括民主型、集权型两种模式的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中涉及到的若干法律问题,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经理不得进行如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等六种行为。他还介绍了劳动法第25条和第26条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以及因不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承担的不同后果。另外在人事管理中,李忻博士提醒单位要注意签订三份必要的协议,包括保密与不得竞争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可避免知识产权权属纠纷,防止技术、信息外流;合股协议,规范股东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