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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征集评选618优秀创新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5

各有关企业:

为宣传展示九年来6·18平台在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取得的成效,以及在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拟在第九届6·18前夕组织开展“6·18优秀创新产品”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主要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产品:主要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产品。

(二)主导产业的创新产品:主要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的创新产品。

(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的创新产品:主要为突破传统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市场份额增长较快,并在全国、全省有优势的创新产品。

二、评选的条件

(一)入选的产品必须是历届6·18对接及扶持项目所生产的产品。重点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创新产品。具体条件包括:

1、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

3、产品技术先进,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在同类产品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经省部(或省部授权和委托)鉴定或验收的科技成果,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省直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2)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3)获省及以上科技进步奖;(4)通过省及以上审定(认定或鉴定)的新产品、新品种。

4、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

5、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或能替代进口,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下列产品优先参加评选:

1、能显著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科技领域的创新产品;

2、两院院士或台湾等境外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品;

3、6·18示范项目、重点项目产品;

4、国家及省名牌产品、自主创新产品;

5、福建省优秀新产品;

6、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1、列入6·18不诚信名录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2、6·18资金扶持项目中已中止、撤消或不按时归还回收性资金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6·18组委会办公室将实行总量控制,择优组织评选。

(二)初审。6·18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符合评选条件的,提交专家评选。

(三)专家评选。6·18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进行评选。

(四)公示。根据专家评选意见,经6·18组委会办公会议审定后,在6·18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颁发证书、产品展示。6·18展会期间,由6·18组委会办公室颁发6·18优秀创新产品证书。并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设立“6·18优秀创新产品展”,筛选一批可看性强的优秀创新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对参展的产品,免费提供展位和服务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评选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6·18优秀创新产品申报表》(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技术创新或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技术(或新产品)鉴定、评审、认定证明材料或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

4、产品标准:采用企业标准的,须经设区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可只提供标准名称及其编号;

5、检测报告:必须是法定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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