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保障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拟于本年度进行《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的立法。根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该法规草案全文在《厦门日报》和因特网中国厦门·人大网站(www.xmrd.gov.cn)上刊登,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从公布之日起至9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将书面意见分别寄至厦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厦门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员会(地址:湖滨北路61号 邮编:361012 传真:5067209)或发电子邮件至:xmrd@sina.com。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刊登《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