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分类指导意见》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已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0年9月30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要按照“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战略部署,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着力点,以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力争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1、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以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为载体和依托,积极借鉴台湾先进种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高优和特色农业发展。2、支持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以高新区为依托,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元器件、生物技术、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大力支持发展现代物流、旅游经济项目;积极拓展在海洋科技、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等领域引智工作;积极拓展闽台经济技术和人才的交流合作。3、支持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纳米科学、生态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战略高技术研究的引智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类别分为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示范推广项目和专家组织项目。 1、常规项目 通过聘请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经济技术、管理专家来厦门工作,解决项目单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从而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此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每名专家3万元。 2、重点项目 凡是与列入国家、省规划重点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大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相配套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专家项目均可申报,此类项目资助经费远高于常规项目。申报时应附上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重点引智项目一般可连续申报三年,如项目已通过验收,从第二年起不再申报。 3、独联体及东欧专项项目 特指从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引进外国专家来华解决技术管理难题项目,项目领域不限。此类项目是国家外国专家局重点资助的引智项目,资助经费远高于其他普通项目。申报时应附上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4、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 特指软件与集成电路领域引进外国专家来华解决技术管理难题项目,此类项目仍属重点项目。申报时应附上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一般可连续申报三年,如项目已通过验收,从第二年起不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