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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度厦门火炬高新区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0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厦高管经〔20059号)(见附件1)自实施以来,火炬高新区技术创新资金在引导区内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2011年度高新区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程序,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参照2011年度科技部发布的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除按照《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厦高管经〔20059号)的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

1、本年度项目支持方式只分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1)无偿资助

——企业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本低不少于30万元;

——项目新增投资可在1000万元以下。

2)贷款贴息

——企业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低不少于30万元;

——项目新增投资可在3000万元以下。

2、以下情况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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