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的同时,厦门市人事局积极做好国内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在2000年出台文件规定十种重点人才直接确认对象的基础上,2002年9月又出台了《关于增加重点人才直接确认对象的通知》,新增了五类人员可被直接确认为重点人才。 1、 国家人事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和一等功奖励获得者; 2、 国家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 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5、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凡符合上述五类人才之一者,用人单位均可向厦门市人事局申请办理重点人才直接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