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精神,国家将启动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储备工作,主要领域为:1、半导体集成电路;2、平板显示和彩电;3、通信设备;4、数字音视频;5、计算机及下一代互联网;6、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信息安全;7、电子基础产品等(详见附件1)。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应符合《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附件1)。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
3、项目成熟,能在上报前完成备案、核准及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单位应抓紧时间开展有关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优先支持使用银行贷款项目;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4、已列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专项计划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要求
1、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填报《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储备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3)。填报内容是我委审查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要确保真实可靠。项目如通过我委评审及国家审核,项目单位则以《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储备项目申报表》内容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甲工程咨询单位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不得调整,否则我委将取消项目并中止项目单位2年申报资格。(项目资金申报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4)。
2、申报时间。我委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根据国家安排确定(国家计划上半年组织,申报截止时间为国家要求上报时间前20天,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05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