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委〔2010〕34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1年5月23日